『笔下文学 』,。
四个熊掌外加两个前腿,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多数都给六个兽皮人给吃了。抹了抹一嘴的油,一行人便抬着两条后腿打道回府。他们住得不算太远,走路过去要一个多时辰,同住在一间山洞里。
长贵吃完饭便往屋子里钻,卫小歌忙叫住他,“今天你犯了不少错,不能不罚,不然你不长记性。去火塘那边跪着,你别以为我忘记了。”
长贵扭了扭身子,撒娇似的说道:“姐,我受伤了。”
“你用胳膊跪么,腿没受伤吧!”
长贵悻悻地走到火塘边,歪歪扭扭地跪在草垫子上。
千红很自觉地收拾了碗筷,用热水洗着,边洗边看了卫小歌无数眼,总觉得该说清楚了。
被人偷瞄,卫小歌自然感觉得到,她微笑道:“千红,你有话对我说么?”
千红却不知何故,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碗掉进水盆中。她尴尬地笑了笑,“姑娘这个,的确是有点小事。”
卫小歌走到跟前,蹲下身子,“说吧。”
“我就想问问,咱们在这里会住多久?我思量了许久,两个孩子总不能一直住在山里,往后可不成了野人了。如果方便的话,我倒是想带她们回家乡。”
卫小歌笑道:“这话说得在理,哪能一直住山上。你家乡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年有可有联络?”
千红低着头,轻轻说道:“爹娘都去世了,还有三个弟弟和弟媳,几个妹妹都出嫁了,二弟和三弟曾经找过我。”
弟弟们是来找她要银子的。
这话却不方便说了。
原来还有不少亲戚,不过山路难行,当然要送千红回去,卫小歌忙道:“这感情好,我与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不方便。”
千红猛地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便好。”
卫小歌不解,“路可不好走,山里有野兽出没,没有人送可不成。”
千红仿佛如释重负,长长舒出一口气,“原来姑娘不是要一起去安家落户啊!”
卫小歌更是觉得稀奇了,千红一向是担心被送走,怎么这次却主动要求离开。想必是担心跟着自己,太过危险之故。
她顿时笑了笑。
“如果你担心被我连累了,我就不出面了,让薛绍奚送你便是。我手里的钱不算多,给你一百五十两银子加两片金叶子,如果是小地方,足够买不少田产,让家里的弟弟们帮着打理也好。”
千红心中十分欢喜,却不敢表露出来,轻轻点了点头。
薛绍奚正在收拾剩下的熊肉,一直竖着耳朵在听着,此刻却是撇了撇嘴。
“卫姑娘,千红这是知晓你是奴籍,怕沾了晦气,要立刻走呢!原先她以为姑娘本事这么高,必定大有来历,收了她当家仆,身份就自然上去了,不料却是打错了算盘。”
千红一脸尴尬,本来在洗碗的手,顿时停了下来。
卫小歌似笑非笑,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嫌弃我是奴籍,自己却赶着当奴仆,我倒是不明白了,敢问是个什么道理?”
千红讷讷说道:“给上等当家仆,比平民的身份还高,来世投胎就能落个好人家。倘若给奴籍之人当家仆,那是最下等的人,恐怕来世做猪做狗的机会都没有,保不定会魂飞魄散的。”
卫小歌一时语塞。
她终于有点明白乌金国的佛教了,虽然乌七八糟的,不过挡不住普通民众还真信那套说法。
这辈子没钱没势,是个下等人,受欺压是活该。不过呢,国师给了个说法,大家别着急,只要跟着上等人混,不是没希望的,下辈子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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