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个好胎。
这么一想,大家就能心平气和的过日子了。
笑了两声,卫小歌道:“明天一早让薛绍奚送你走吧,一百五十两银子还有两片金叶子,等下再给你。”
千红下一世不会被她给耽搁了,如此皆大欢喜,她不用头疼该怎么安置千红。
转头卫小歌又对薛绍奚笑道:“如若你要走也使得,我也送些仪程给你,不过却没那么多,毕竟你不需要带两个孩子过日子。”
薛绍奚忙摆手,“不,卫姑娘,我送千红走,过些天就回来,身上还有买米剩下的银子,够使了。”
卫小歌好奇地问道:“你为何不担心?”
薛绍奚正色道:“来世是来世,我只管今生。这辈子,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学些本事,给我死去的家人报仇。姑娘为人厚道,我可不愿就这么走了,往后未必找得到人教我修炼。”
他其实还有太多的未尽之言。
个中苦楚,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薛绍奚暗自想着这些年四处碰壁的遭遇。
混迹四方,也拜了好几个看似有本事的人家,交了投靠书。事没少做,跑前跑后充当小厮,可是全是骗人的,并不肯教真本事。
并且,每次需要上阵打架,便如佛光寺的索普一样,要底下的人冲锋陷阵,充当挡刀子的人墙。
亏得人机灵,才险险躲过数次生死之劫。
投到卫姑娘门下,才知道截然不同。如今可以轻易杀死狼,碰到猛虎也可以搏一博。最让他觉得安心的是,有强敌来了,姑娘冲在前面,反而让自己赶着马车逃命。
他忍不住又道:“姑娘,往后打猎不用姑娘每次都去,这次我杀了一只大黑熊呢!我才不在乎什么奴籍良籍,只管人好不好。”
卫小歌笑着颌首。
薛绍奚在市井混迹多年,很懂得人情世故,聪明却不外露,内心却是非常淳朴。好在,他并没有被乌金国奇异的今生来世的说法,弄成个脑残。
修炼一道,超过了七岁就十分艰难,而且需要昂贵的药材打磨骨肉。谁会没事就算有人肯将他收下,即使收了自然也不肯尽心。
天才大抵都是这样埋没的。
万事不具备,更欠东风,十分苦逼。
她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不过对于薛绍奚这少年而言,其实是一场莫大的机遇。
“好,冲着你这番话,我就认下你这个兄弟,往后你与长贵一样,便是我的亲弟弟。”
薛绍奚面上一红,“卫姑娘,我比你还大呢!”
卫小歌摸了摸头,忘记年龄了。
薛绍奚笑了笑,卫家没爹没娘的,卫姑娘当惯了姐姐,恐怕都忘记自身多大了。长贵有次说漏了嘴,卫姑娘今年还不到十四,得等到来年的三月开春,才满十四。
足足小自己一岁多。
姑娘今天倒是好看得很,肌肤又白又细嫩,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袄裙,就好似春天里的刚掐下来的第一道绿茶,透着清新。
倒是让人忘记了,她随手一刀能砍死一匹凶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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