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那就是了,薛绍奚可没逃跑,你现在明白了,你欠了薛家哥哥一条命呢!”
长贵明白姐姐的话,不过却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才意会过来,姓薛的就是个笨蛋,跟穆大哥差不多。
这种人,放在身边也不吃亏,不需要防备。
姐姐的意思,是要自己做这种笨人,可是这种舍己为人的傻事可千万做不得。尤其是,万一碰见那种救了人家一命,却反咬一口,岂不白白惹来一身的如说长贵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一身的骚。
他嘿嘿笑了笑,似乎“白眼狼”这个不太好的词,说的就是他本人。
话说回来,薛绍奚可蠢透了。
“姐姐,我都懂了,薛家哥哥是个好人,他拿我们家的银子办事,而且还挺卖力的。往后我做事之前,会掂量着自己的本事,大黑熊肯定不惹了。”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就这么着吧,也算是有点进步。
说多了,他也未必明白。
“其他的我暂时不说,咱们先记住这两个办法。第一,退一步海阔天空。第二,易地而处。少结仇,多交朋友,才是真正的保命之道。”
长贵松了一口气,姐姐竟然没教训他,卖身契和雪莲精的事,竟然轻轻放过了。
他笑嘻嘻说道:“这次是真懂了,多交朋友肯定有好处。穆大哥瞧着像是惹了大麻烦,可是却因为交了万大人这个朋友,被人追杀都有人护着。”
卫小歌晒然,心想这个说法倒也算是恰当。
君子可欺其方,固然会经常被人坑,同时也会被朋友救。
总体来说,做真君子比做小人还是占便宜。君子极少会被人坑到底,谁下得了手啊,会内疚的。
至于要致穆乘风于死命的玉妃明明穆乘风余情未了,对她死心塌地的,竟然起了如此歹毒的心思。可真让人想不透,玉妃就不怕半夜被鬼敲门吗?
“我们回去吧!”卫小歌抱起长富,轻轻拍了拍长贵的后背。
熊肉炖了许久,香味四溢。
一顿饭很丰盛,油水很足,因为吃的人太多,碗不够,还拿木头临时又削了几个。
卫小歌笑眯眯地说道:“各位佛光寺的还俗僧友们,这顿饭吃了,你们该去哪里去哪里,临走带上两个熊腿,往日的恩怨,就此了断。不过,我劝你们,这和尚还是别做了。”
众人齐齐摇头,“肯定不当和尚了。”
段添财等人心情大好,右手虽然仍旧使不上力,不过感觉与从前不同,估计还真能恢复。
都两个月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饭菜,今天能吃上白米饭,外带香喷喷的熊掌和野山芋,日子从来没这么美满过。
做和尚最大的坏处,就是多少年没能吃肉。至于好处嘛,能沾些佛气,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人上人。
可是,这辈子都还没顾上呢!
知微默默地吃了一小碗饭便打住了,饭很粗糙,熊肉又硬又油腻,山芋简直苦涩得难以入口。
他磕磕绊绊了许久,才说道:“各位,可以去,宝梁国,做道士。”
宝梁国的道观极多,添几个道士绝对不成问题,这几人都有修为在身,腿脚看着灵活得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不以为然。
刚出牢笼就进虎窝,脑壳又没坏。和尚不做去做道士,不都是一回事吗。如今手脚健全,在山里当个猎户,不知道多快活。
有个三十来岁的矮瘦汉子,叫做毛丘,见知微穿得十分体面,道冠簪子上吊着的几个青色珠子扯下来,都可以换不少银两,心中顿时很犹豫。
毛丘心想,乌金国的户籍十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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