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小狼狗,走了!(第2/3页)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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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对于这种乳臭未干的小鬼,他自然是不怎么看重的。但是对方却拿出了《红楼梦》这一部,而且还表示希望能够拿到这里来卖。

    但要知道,当时他并不认为两个小鬼能拿出什么好的,因而,前一两次,他都没怎么能看得进去。

    但后来,有一次实在是无事,便再次拿起来看了看,一看之下,才发觉这本的不简单。

    而且越读下去,便越是觉得这部还是很有意思的,还有,这部跟其他不一样的是,这个时代大多小说都是短篇居多,而这一部,他看了五回下来,都只不过是一个开头而已。

    另外,其带着一点幻境色彩的内容,也跟这个时代的鬼怪小说有点相似。

    用更加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这个太虚幻境的设定、或者说从一开始,这本的设定就似乎很有意思。

    整体上来说,跟这个时代的画风有点不一样,这让他不禁对后面的内容更是有点心痒痒。而且……通过前五回的内容也是可以发现,这部的内容肯定还有不小,更让他啧啧称的是,这人写的真的老练。甚至说实话,他都不认为是那两个小鬼写的。

    可假如不是那两个小鬼写的,又会是谁?

    带着这样的疑问,于是,之后便有了第二次的见面。

    第二次的见面,他根本无法从对方身上得知到任何信息,而且对方似乎也并不打算告诉他。但合作分成,却在不知不觉间谈下来了。

    当时的夭夭姑娘还算是能说上两句话,虽说也是有点咄咄逼人,但是夭夭姑娘身边的这个,被姑娘称之为‘小狼狗’的,就有点不太好说话了。

    是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小鬼是夭夭姑娘的狗腿子。

    这让他不禁十分好这对主仆的身份,所以,他之后便让人悄悄地跟了上去。

    而在当时,夭夭在辰都已经十分有名。

    因为她的青玉案元夕,以及‘烟锁池塘柳’都出来了。

    孔齐也没想到,这《红楼》竟然是对方写的,要说不震惊,肯定是不可能的。

    而且,难怪对方能有那样的气质。

    一开始,他还把对方当作是某个家族的任性小姐来看待。

    美凤院出了一个女子的消息,辰都内外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毕竟,便是连当朝宰相都被罚了俸禄,这可是给民间增添了不少的谈资。而当时,到美凤院登门求见的文人士子等,更是数不胜数,美凤院的门槛都踩破可以说半点都不夸张,然而,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有一天亲自来到他面前。

    当时,他对对方的怀疑就少了很多。

    毕竟,他对那首青玉案元夕也十分推崇。

    但怀疑也并非全然就没有了,你相信一个这么小的人能写出青玉案元夕、能想出‘烟锁池塘柳’,或许‘烟锁池塘柳’还有些运气的成分在上面,青玉案元夕,也可能是感怀之作,毕竟,说不定当时她恰好就处在那样的氛围中,但《红楼》绝不可能,所以,在真正刊印《红楼》之前,他也是遍寻过自己认识的所有名家,都想知道,是不是从别处得来的。

    然而……

    没有一个人说自己曾看过这小说。

    他又不死心,那会不会出自其他州?

    但仍无所获。

    直到有一次,因为卖的太好,想加快出稿的时候,面前这小鬼告诉他,她受了风寒着凉了,所以这两天怕是都不会写的时候,他才第一次觉得,说不定真的是她写的。

    关键是,这时候离他们出也有一段时间了,他也还没有接到过什么投诉,这才慢慢地放心了下来。

    据闻,夭夭姑娘每天不是写就是读,每天如此,从不间断,这样长久下来,生病也是必然的。

    当然,后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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