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的境界(第2/3页)  大田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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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被人狠狠抽了一顿耳光似的。混点蜂蜜是真不容易啊,差点毁容。

    瞧你这熊样吧,还惦记吃呢——田小胖也乐了:敢情是跑回来找蜂蜜的,还真是个贪吃熊。不过想想蜂蜜的美味,他也就理解这只大笨熊了,主要是诱惑力太大。

    跟快,蜂群就追上来,它们一直没有放弃对敌人的追逐,田小胖一瞧,连忙又开始吹埙,蜂群这才不再发疯,渐渐飞回归巢干活去了。

    田小胖索性接着吹奏了一个远古巫师给人驱病的曲子,给大狗熊也治治伤,这模样实在太惨了。万一再挺不过去的话,也是损失啊。

    一曲终了,大狗熊脸上很快就消肿。再次把傅天山给瞧得目瞪口呆,对师父是彻底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才是真正的萨满呢,心怀万物,自然万物有灵,你看那只狗熊,都站起来跟师父打立正啦——

    “一边去,还惦记着吃蜂蜜是不是,你个吃货,再不滚信不信俺踹死你!”田小胖把小白扛在肩膀上,小猴子也把手里的塑料袋举得高高,生怕被大黑熊给抢了去。

    这个大狗熊刚才听了田小胖的曲子之后,竟然一点也不怕他了,死皮赖脸地绕着他转圈,看来还没吃够蜂蜜呢。最后气得田小胖在它屁股上踹了两脚,这货才晃晃悠悠离去,还一步三回头的,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也不知道是舍不得田小胖呢,还是舍不得蜂蜜呢?

    “以后不许到这边的林子转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田小胖还不忘警告一番。不过以这家伙记吃不记打的性子,能不能遵命就难说了。

    随后,田小胖又在林子里发现几处蜂巢,都是那只玉峰王分出来的。而他也找到了玉峰王的藏身之处,竟然在一处石头砬子里建了个硕大的蜂巢。而且,玉峰王统帅的这些野蜂,明显个头更大,毒性显然也更强,难怪刚才那只狗熊没敢上这边来嘚瑟呢。

    至于种下的人参,也都发芽了,不过第一年的人参只有一个叶柄,上面长着三片小叶儿,也就是俗称的三花子,要不是田小胖感官敏锐,能捕捉到人参散发出来的那股灵气,还真不容易找到。

    再下一年,人参就会长出五片叶子,三大两小,俗称巴掌子;三年生的人参呢,就会从主茎上分出两个小杈,没个小杈上面也是五片叶子,这时候就叫二甲子。以后每隔一年,就会多分出一个杈子,依次叫灯台子、四匹叶或者四品叶、五匹叶,最后到第七个年头以后都叫六匹叶了。

    以前老放山的,六品叶以下的是不会采的,都留给子孙后代。到了现在,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遵循这样的规矩了。

    要不怎么说,别看当今科技进步了,但是有些东西,却实实在在是退步了。

    边走边琢磨,田小胖也渐渐瞧出来了,这片林子,因为蜂群的存在,所以野猪啥的大型野牲口大多不敢在这安家,反倒是给人参的生长提供了一个幽静的环境,这样似乎也不错。

    出了林子回村,游客都去了草甸子那边,村里剩下的人不多,正忙着做饭呢。看到田小胖手里拎着半拉蜂巢,汤博士立刻过来讨要一小块,说是一会化验,这家伙都落下毛病了。

    “汤博士,咋还顶个黑眼圈呢,是不是明白叔昨晚上跟你算账啦?”田小胖还不忘打趣两句。

    因为没了翻译,所以精通外语的李想也就总跟着汤普森,笑着给翻译过去。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跟老外开玩笑的,尤其还是素来在业内有着暴脾气美名的汤普森博士。

    “亲爱的小胖,昨天晚上跟何教授一起赶稿子了,今天已经传过去,我们商量之后,把你排在第一作者的位置,你还满意吗?”汤博士倒是一点不生气,反倒笑呵呵地说出了令李想无比震惊的一番话语,要知道,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那可是最重要的角色。

    田小胖则摆摆手“这些我都不怎么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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