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9章 慈善难题(第3/3页)  巅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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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公募基金会从形式上讲很简单两个途径就能办到:
    一是境外基金会经批准后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
    二是注册资金达到800万元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查审批。
    是不是听起来很简单?
    然而不是。
    建国几十年来除非官方成立的某红民间自发筹建而获批者扳着指头都数得过来总结下来必须做到三点: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必须挂靠起码副部级单位下面——理论是不是必须条件但做不到这一点寸步难行实际操作中非京都***不可此其一;
    其二发起人必须很有声望属于那种在微博说个“哈”都能有几百万点赞的流量大腕京都***也怕舆情的要是发起人也象孙诺处处碰壁一怒之下在微博把老底都兜出来引发的舆论海啸而想而知;
    其三单单打通民政系统关节还不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还需要人总行批准。在内地凡涉及到多部门的就意味着跑腿和扯皮哪个手续在前哪道程序在后喋喋不休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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