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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上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洗的衣服还格外的多。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上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上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案上,摆着一摞线装,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上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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