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第三节 琵琶仙子不堪回首(第1/2页)  温哥华温哥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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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万中良这个名字,邓安安心头一震,思绪一瞬间回到了15年前。

    邓安安从中南师大音乐系本科毕业,又考取了本校教育系的研究生。那段时间,学校里特别强调抓学生思想工作,这一年刚开学不久,学校组织国庆革命歌曲歌咏比赛。邓安安的导师是系主任,让邓安安帮忙组织一个全系学生的大合唱,邓安安不敢推辞,就组织排演了一段长征组歌,她从学生中挑选了一男一女做领唱,自己做指挥,那个领唱的男生,就是万中良。

    演出大获成功,拿了全校第一名,系主任也非常高兴,觉得脸上有光,因为教育系是一个小系,过去无论是体育比赛还是文艺演出,都是垫底的。后来一段时间,这个节目就成为了学校的经典保留节目,校际间的文艺汇演,都由邓安安带队,表演这个大合唱,为学校争得了很多的奖项。

    从一开始组织合唱团,到后来校际间的比赛,邓安安都需要不断的指导和训练那位男生领唱万中良。万中良来自河南农村,天生一副好嗓子c好模样,从小爱唱歌,他到大学以后,发现宿舍走道的回音效果特别好,就喜欢在走道里唱歌。万中良天天在走道里面吼,吼得大家烦了,最后得了一个绰号叫“疯狗万”。

    得到邓安安的专业指导以后,万中良唱歌的水平一下子就非同寻常了。不过,更不寻常的是,万中良爱上了邓安安,对邓安安发起了猛烈的追求。

    当时中南师大文科系的学生都集中住在校园的西区,一共有六幢三层楼的学生宿舍,解放前留下来的,全部都是灰砖绿瓦。二楼和三楼宿舍楼的两头各有一个小阳台,雕龙画凤,古色古香。

    爱上邓安安之后,万中良就不再在走道里唱歌,而是改到阳台上去唱歌了。开始的时候,万中良天天晚上练习长征组歌里面的歌曲,后来比赛结束了,就改成了齐秦的《大约在冬季》,还有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和张学友的《吻别》。

    万中良在贫困的农村长大,家里的条件特别差,初中毕业后,就先去本地的技校读书,毕业后,当技工,工作了几年,然后再考上大学,所以他年龄与邓安安相仿,而且见识也明显比邓安安多得多,他一上大学就被辅导员看中,指定做了班长,之后又当上了年级的学生会主席。

    不过万中良最大的优点是长得帅气,个头虽然不算高,但比起邓安安来,还是高出一个头。而且他相貌堂堂,鼻子和嘴巴的轮廓特别鲜明,加上比较黝黑的皮肤,很有成熟男子的气质。

    一有机会,万中良就有事没事地跑到邓安安的宿舍,说是向邓安安请教声乐问题,但是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谈天说地,逗邓安安开心。每个周末,万中良都会用自己省吃节用下来的钱,给邓安安加餐,买一份她特别爱吃的黄焖圆子送给她,或者偷偷跑到校外,两人一起看电影,给她买一份小糖果,小零食。

    邓安安从小在大学校园里长大,在父母的严格监控下成长,人很单纯,社会阅历特别少。万中良的帅气,让邓安安从一开始就产生了好感,在听到万中良关于农村的那些传奇般的故事之后,更是对万中良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怜爱和同情,激发起她幼稚的内心,对一种既模糊又陌生又美好的爱情的向往。

    每次从邓安安的宿舍回来,万中良就站在宿舍楼二楼最西头的阳台上唱歌。因为所有文科研究生女生的宿舍都在教育系宿舍楼的三楼,所以每次万中良唱歌,邓安安坐在宿舍里就能够听得到。万中良以这种大胆而隐蔽的方法向邓安安不断传送着爱意。

    中南师大所在的这座山叫做桂子山,因为山上种满了桂花树。在六幢文科学生宿舍之间,更是长满了有着数十年树龄的高大的桂花树。秋天的时节,万中良的歌声带着一阵阵的桂花的芬芳传过来的时候,邓安安心里总是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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