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
三花镇中,最西边,有一处破庙,年久失修,又无香火,故而成了当地乞丐们的集聚地,镇中的人好事之人给这破庙起了个名字,叫花庙。
这叫花庙中往来之人,自然都是乞丐,大家彼此也都熟悉,不过近日却来了个“新人”,一身黑袄,戴个狗皮帽子,黑不溜秋的,晚上就进破庙找个地方一趟,早上早早就出去,也不乞讨,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三花镇本来就不大,这群乞丐的人数也不算多,也就十几个,而且多是年老之人,没什么争胜之心,领头的是一位叫张恒久的老头,这老头没什么本事,能当上领头的,靠的就是一张能扯淡的嘴。
老头早就注意这位“新人”,这两日不断有人跟他汇报,说在那那那看见“新人”了,好像是在找人,找一位名叫杜月儿的姑娘。
找了两三日,还没有找到,老头估摸着这“新人”,说不定就要求到他们头上了。
果不其然,这子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脸色阴沉的都能滴下来水了,然后掏出不知道从哪里捣鼓来三只烧鸡,说算是他们明日的工钱,让大家伙帮忙一起找一下一位名叫杜月儿的姑娘。
冬天,永远是乞丐最难熬的一道坎,每年的冬天,整个大地之上都有无数的乞丐,冻死饿死,这种现象,并不奇怪,而冬日中的一只烧鸡,对于这群叫花子来说,那真可谓是神仙一般的享受了。
众人分了“新人”的烧鸡,所以这一大清早,便都陆陆续续的朝着三花镇中的大街巷,分布而去。
打探消息,算得上是各地叫花子必备的能力之一了,三花镇中这些老乞丐更是练就了一袭能抗能打的厚脸皮,这不奇怪,不然如何当乞丐呢?
“十二啊,别着急,别看我们是一群叫花子,但对于这三花镇中的熟悉程度可是少有人能比的。”老头宽慰一身黑袄的新人。
“好。”李十二回应了老头一句。
这“新人”正是从大王村,来到三花镇中的李十二。
今日也是他来到三花镇中的第三日了,整整三日了,他走街串巷,四处打探,却似乎没有杜月儿的消息。
杜月儿就如同人间蒸发一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他身上没有银子,真气也不能用,在体劫降临的这期间,他跟凡人没有两样,他也需要吃饭,需要休息,他没有办法。
于是,三花镇中一家酒楼,就于昨日,丢了四只烧鸡。
偷。
原来我李十二也有需要偷东西的那一日,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李十二狼吞虎咽的啃了一只烧鸡。
真香。
原本不守规矩的感觉是这个样子的,就在这日这一刻开始,李十二的心,开始变了。
李宅。
李家公子从假山后走出来,衣衫上沾了点点血迹。
“公子。”刘杨连忙走上前去,递上一块湿手帕。
李家公子擦了擦手,脸上带着惋惜的神色,说道:
“哎,挺好的姑娘,就是没挺住,我还没玩够,可惜可惜,处理了吧,做的干净些,可别给我添麻烦。”
“好咧,公子放心,这种事情我也不是第一次做了,保证给您处理的干干净净的。”
李家公子说完又将手帕递给刘杨,转身离去,刘杨则在其身后点头哈腰,像条狗。
傍晚,叫花庙中。
李十二就坐在门口,众多乞丐陆陆续续的回来,给他带来只言片语的消息。
很快,一个乞丐的吞吞吐吐的跟他讲了一个消息,让李十二的心,沉入了谷底。
“我我我其实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不过听人闲聊时,说起正午的时候,好像有人在瞎子沟看到一具女子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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