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麻烦上门(第2/2页)  剧情我为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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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考虑,他当时还是找人拟了一份合同,并且这个合同杜薇也看过了,他不记得自己在这里面有什么坑对方,或者是利用对方的陷阱。

    “徐先生这是在装傻吗?”程蓉皱了皱眉,指着合约说道:“合约上清清楚楚的写着,请我们薇薇只是录制一期的综艺节目,你现在把这个综艺剪成了一段电影的情节,你这是欺诈。”

    “欺诈?”这一顶帽子,扣得徐玮有些措手不及,笑着说道:“程姐,你这说得也太严重了点吧?”

    “严重吗?”程蓉却没有笑,仍旧是很严肃的表情说道:“你知道我们薇薇一部电影与一部综艺之间的报酬差距有多少吗?”

    “还有,不说报酬的事,你知道你这样上线一部电影,对我们薇薇的影响又有多大吗?”

    “影响?什么影响?”

    “什么影响?”程蓉冷笑了一声说道:“难道你以为我们薇薇跟你一样,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她可是有经济公司的人,她的电影合约可是在别人的手上,你这样害惨了她你知不知道?”

    “电影合约在别人手上?”听着这话,徐玮心中也是咯噔了一下。

    现在的艺人,稍微有些名气和潜力的,基本都是签了经济公司的。

    而在这中间,合约也是分为了三大类。

    一个是全约,就是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所有演出的事务都包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和广告。

    艺人和公司谈好条件,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合约期限内应该为演员做到具体事项。

    比如全约的期限是三年,那么三年内公司要承诺给艺人多少个第几号角色的饰演机会,接拍至少多少广告等。

    艺人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么比例分配问题也会在合同中体现。

    好处就是艺人能够享受公司的资源,不用自己辛苦联系演出机会,但在酬金分配的时候就会少很多。

    而且关键是这样的合约下,艺人没有什么自由,所以这个合约也被圈里的人戏称为“卖身契”,一般都是新人签的合约。

    另一种是代理约。

    就是所有的权利都是艺人自己的,经济公司仅仅有代理权,这就相当于是双方处于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在谈生意。

    这种合约下,艺人是最自由的,但是签这种合约的基本都是大牌艺人,自己本身就有相当多的资源,不用去依赖公司。

    还有一种,就是前两种的结合。

    就是只把某一类的权利包给经济公司,其他的全都是自己掌控。

    按照刚刚程蓉说的,杜薇可能就是这种,把自己资源比较薄弱的电影环节的角色权利包给了现在的经济公司。

    只是徐玮怎么也没有想到,像杜薇这样都快一线了的艺人,电影合约居然还在别人的手上。

    不过想想也是,杜薇虽然出名,但基本都是电视剧这块的,电影这块基本还没有怎么涉足,的确很可能先挂靠一些有实力的公司。

    但就算是这样,那份也应该只是授权合同,并不能影响杜薇接其他的电影吧?

    隐隐间,徐玮觉得这个程蓉似乎并不是来找他的“麻烦”这么简单。

    “程姐,就算是电影合约在别人手上,应该也不影响薇姐接其他的活吧?”想着,徐玮也是开始从一开始的被动中走出来,开始试探:“而且这个视频我也是付了费的,至于最后是剪辑成综艺还是电影,应该是我这边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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