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1/3页)  恋爱粗神经:南小姐pick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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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宇掐准了一涵回家的时间,在她到家之前先行离开了这里。他赶不上回住处,直接打的去了机场。

    买的机票是凌晨一点多的,他要在这等大概两三个小时,然后明天早上还得准时参加上午九点开始的培训。安宇打算待会在飞机上眯一会儿,他想到最后南遥释然的开心的笑容,觉得自己这趟奔波旅途的辛苦并没有白费。

    安宇离开后,南遥回到卧室,她看了一眼时间,十点才刚过一点,想着自己还没什么睡意,便去书架那想挑一本书看看。

    修长的手指划过一排排整齐的书本,纠结了一会后最后抽出了一本很薄很小的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书的内容不多,南遥花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完了,这本书给她的冲击很大,让她禁不住跑去书桌旁,从抽屉里拿出自己的阅读笔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含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歌颂了女主对男主爱的深沉与贡献。所以大家看完是不是觉得有这样的领悟才算正常,那我怕是有病,因为我看完这本书,只想说一句话,女主有病。

    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女主的爱太卑微了,卑微到自私的程度。如果有一个人像女主爱男主那样爱我,那我知道后并不会开心,然而会觉得压力山大。那样的爱太沉重,我承受不起。

    她所爱上的男人无疑是个风尘男子,对任何人都不会动情,但也能回之温柔乡,甚至连溺死人的眼神都毫不吝啬地倾注,转眼缺能忘记你是谁的那种。这样的男人,就算再优秀,也是不值得喜欢的,所谓的“浪子”大抵说的就是这类人。

    所以其实我真的很佩服女主,喜欢一个人竟可以喜欢到这种程度,毫不夸张地说她是疯子。很多人的喜欢或者爱都是守护,但是女主不一样。

    她的观点是这样的:我对你的爱只要我懂得就好,我愿意为你放弃优渥的家庭条件,只为每天晚上站在你楼下看你房间里亮着灯臆想;我愿意为你舍弃我的肉体,我的工作,只为那短暂的欢愉时光;我愿意为你的意愿,你的自由而辛苦地自己生下孩子,只为不给你添麻烦;我愿意为了我们的孩子有更好的生活而去做别人的情妇,出卖自己的肉体,只为了让我们的孩子生活的环境与你更相近;我愿意告诉你这一切,只为了让你知道我多爱你,而对此并无半点怨恨。

    女主将伟大的爱情看得过于神圣,我理解不了,准确的说我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爱情观。感情本身就是两个人的事,何必独揽到自己身上,还把自己弄得多高尚伟大,不过是个溺于爱情里的傻子。

    写完读后感,对比之前看过的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南遥不得不对女性在情感中的付出发出深深的叹息声。她重新翻到前面,看了自己之前写的《倾城之恋》的读后感,内容大致如下:

    工作落实之后,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了地。偶得闲空想要看几本书,才发现自己想要看得太多,竟想一口吃成个胖子,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整理书本时,清一色的绿皮书瞥见一抹红,随即怔了怔,费力地将它从里面抽出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才看清名字,是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我没有香可点,没有茶可喝,但我仍旧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携一缕夕阳的光辉,将淡淡的光晕留在耳边的发髻上,细细地品这一独有的香茗。

    初看第一篇文章时,我知晓了这是民国时期香港或是上海的故事。时代的不同,让我对那个年代一知半解,唯有书本以及长辈口述才让我心念不已,对它流连忘返。

    看“第一炉香”的时候,心里面不禁替女主人公薇龙感到不值,她爱上了浪荡之子乔思乔,权衡利弊之下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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