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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骏马奔驰,带着强壮的男子与娇嫩的女孩,在无人的荒野上向前疾驰。

    在后面,还有几匹骏马被长长的绳索拴着,跟着他们一起奔行,身上背着行李,或是挂着一串串的湿衣服,奔跑中还会滴下水来。

    把战马当成晾衣架,这也是无可奈何。那些血衣终究要洗干净才能用,可是洗了衣服又不能停在原地等着衣服晾干再走,不然秦军若是追赶上来,那就是自己寻死。

    为了躲避可能的追杀,他们只能不停地奔逃,逃得越远越好。

    沿途一片荒凉,很少能看到人烟。在五胡相互攻杀数十年后,死了无数汉人,弄得北地人口不足,现在还缓不过来。

    有时也能看到有人居住的村庄,但廖残生选择不去接近。他们抢来的干粮目前还够用,等吃完了干粮就可以吃马肉,没必要冒险去接触那些不知深浅的当地居民。

    乱世之中,能活下来的都不一般。哪怕一个慈眉善目的农人,没准下一刻就会一棒子把旅人打倒拖回去煮了吃,就算他们不惧,也没必要去冒这风险。

    冰姣舒舒服服地依靠在廖残生温暖的怀抱中,沿途欣赏着从未见过的荒凉风景,不叫也不闹,倒是挺让人省心。

    在马上,廖残生也不闲着,在她耳边嘀嘀咕咕,教她说话。

    虽然语言相通,两个人交流没什么问题,但要想让她融入这个社会,不至于一离了廖残生就只剩下被人抓去吃或是拔刀与人拼命的窘境,那语言这一关非过不可——比大学时过英语四级六级更重要得多。

    当然她的英语比他要好得多,至少会好几国的英语,而廖残生连中国的英语都说不好,实在没办法跟门门满分的女学霸相比较。

    比方说,冰姣说起澳大利亚的英语和加拿大的英语的时候,廖残生就根本分不出有什么不同。就算是她说起印度英语,廖残生也只觉得悦耳动听,虽然一句都听不懂,也不觉得比美国英语难听到哪去。

    总的来说,她是一个学习语言的天才,廖残生用了好久才学会的当地语言,她掌握得十分迅速,而且发音标准,甚至让学校中受了鸟语教育多年蹂躏的外语学渣心生嫉妒,忽然想要把她扔下马去,以此来表达对当年灭绝人性的学校教育的无言的抗争。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最终他还是更深地把她抱在怀里,不让她被寒风吹到,自己也借着她的体温,获取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路上换了几次马,一直奔驰到天黑,才找个背风的地方停下来歇息。

    在风中奔驰了一整天,早上刚洗过的衣服也都被风干,可以拿来当被子盖。

    让廖残生惊诧的是,冰姣居然拿出针线剪刀,把那些衣服剪开,取了其中精华,给她自己做了一套外衣。

    虽然样式稍嫌古怪,不过北地各族混居,什么衣服样式都有,甚至还有人只披块破布上街,这套新衣也算不得太惊世骇俗。

    尤其是廖残生还对她的工作进行了指导,把自己从前见过的当代服装的特点说给她听,做出来的衣服看上去颇有古风,一眼看去和当地人衣物也没有太大的差距,不算太引人注目。

    廖残生吃惊的是她竟然是如此心灵手巧,缝衣服的技术就像专业裁缝,至少廖残生没见过有谁缝得这么好的。

    这样算起来,她的女红应该也做得不错,加上能吃苦耐劳,容颜又美,简直就是标准的贤惠女子,宜室宜家,将来谁能娶到她,说不定就会在倒了八辈子霉和祖坟冒青烟中撞上一个——只要她不发深井冰,多半会让娶她的人感觉到真的是运气爆棚了。

    她的衣服做成了男装,这是廖残生的建议。虽然这个世界对有兴趣的风雅之士不在少数,但更多的人还算是正常取向,只控萝莉不控正太,扮成男孩遇到风险的可能性降了至少一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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