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面对自己这些亡命之徒如此镇定的人,一般的人,看到那几把弹簧刀,早就吓得瘫软在地,要么就拔腿逃跑。
而眼前的这个兵,却一步步朝他们走来,脚步坚定,目光锐利如刀,仿佛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可以杀人的凶器,而是一把把学校周边玩具摊子上一元一把的塑料玩具。
咕嘟——
匪首吞了口唾沫。
“干死他!”
他已经骑虎难下,在自己的手下面前,自己不能怂。
江湖上,说的就是狠。
要狠,底下的人才会服!
那名士兵一看这个匪首,居然是直握刀,动作滑稽可笑,属于典型的地痞流氓握刀方式,居然还直接朝着自己的胸口刺来,不由得自己都笑了。
这不就是送上门让自己空手入白刃的吗?
士兵一个侧身让过刀,左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扭,右手一掌把刀打掉。
匪首大惊失色,手腕感到一阵剧痛,抬都抬不起来,有种脱臼的感觉。
他想想抽回手,但是被那名士兵两只手牢牢抓住,然后一个跨步移动到他右侧,将匪首的手翻过肩膀,肩部顶着他的手肘,然后两手用力向下一折——
“啊!!!!!”
匪首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他的手,竟然被生生从关节处折断了!
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士兵有多大的本事,他更不会知道,这是典型的部队格斗术——出招非死即伤!
士兵顺势将他的手又扭回来,用膝盖对着他的肋部狠狠来了个膝顶!
咔——
这一下,匪首直接疼得翻起了白眼。
士兵松开手,匪首像一条死狗似的瘫倒在地。
整个过程没用到三秒钟……
老迷糊整个人都惊呆了!
当然,惊呆的还不止是他,还有旁边几个持刀的歹徒。
他们根本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没见过这样疯狂的人!
一招!
老大就趴下了!
“滚蛋!”士兵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
几个歹徒战战兢兢靠过来,扶起那个已经晕厥过去的老大,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那天晚上,老迷糊一整晚都跟着那个士兵,他甚至咬牙从自己的钱里拿出一部分,买了条烟,要送给那名士兵。
不过,别人没要。
直到第二天,士兵也要上车了,临走之前,老迷糊一直缠着要别人的部队番号和地址,不过对方总是笑笑不说。
最后,只告诉他一句话:“如果你要见到我,那就去当兵,也许你有本事进了特种部队,就能见到我了。”
说罢,笑着离开了。
老迷糊一直没搞清楚什么叫特种部队。
但是,有一点他记得十分清楚。
那个士兵虽然穿的迷彩服上没有任何标识,直挂了个四条杠的上士军衔,可他的迷彩服右臂小口袋上有一个白色的油印的特字,不过可能是磨损的原因,看起来已经十分模糊。
“庄严,你知道有没有什么部队的迷彩服右臂口袋上有个白色的‘特’字吗?”
庄严摇头,撇撇嘴道:“鬼知道,我这是第一次当兵。”
老迷糊说:“入伍之后,我一直都在问别人,后来有老兵告诉我,那是军区的特种大队士兵,他们日常训练装上有这种标记。”
庄严说:“啊?你还想去特种大队啊?”
老迷糊说:“为啥不行?我告诉你吧,我都打听了,特种大队偶尔会在我们部队招人,当然,一般是在侦察连,可是每年的集团军大比武,他们也会留意比武场上的尖子,一般第二年和第一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