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爷一听我没让他把这女尸烧了,明显是松了一口气,说他是自己住,让我和女尸住他这院儿。
于是这天晚上李千五离开之后,我就睡在了孙大爷家。
第二天一早,我让老爷子在院儿铺了张席子,就把这女尸搬了出来,放在太阳下暴晒。
这一晒,那女尸身上就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原本水嫩嫩的皮肤也迅速枯黄,干瘪了下去,就连那张精致的脸儿都瘪成了鞋拔子脸。
等到晚上,我就把尸体搬回屋,早上再去晒,如此反复了三四天,直到这女尸彻底风化,变回一具正常的尸体。
再到晚上,我就把她嘴里那驴蹄子拿了出来,然后用鸡血抹在女尸嘴上试了试,确定这女尸再也不会起尸了,我这才跟孙大爷说,可以把尸体埋回坟里了。
解决了这事儿,孙大爷给了我五百块钱。
虽然这些钱跟刘嫂那会儿给我的三万比不了,但在这年头,这已经是正常价了,我爷爷那会儿平一次事儿,也就是这个数儿。
拿着这钱回了家,我这心里其实也很纳闷儿,因为这事儿都过去四五天了,我身上被那女尸咬过和挠过的地方已经定痂开始愈合了,可这尸毒却始终也没发作。
就连这伤口也一直是正常的色泽,没有染毒迹象。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的血比朱砂还管用,可以驱邪这个事实,当然这是不正常的,以前我也没这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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