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快出出注意吧!那些东西如影随形,打不死杀不死,说话间弄不好就到了城下,到时候越聚越多,这城墙未必就能挡得住他们,您乃是着百花城的城主,此处的事情你最了解!现在我就只等贤兄想出个对策了,这一路走来你可不知道我们经历了多少苦难,如帝君所言,若是没有个章法,国破家亡啊!”
“这......”
宋子君双眉紧锁。
他能有什么主意?他还根本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活着的尸体。
李元龙双眼微微眯起,这样就没人看得出他的眼珠是在转。
见无人说话,李元龙再次把眼睛睁开,叹气道:
“看样子,贤兄是没有办法?”
“是的元龙,我确实没有注意,如今似乎也只能占据此城坚守啊。”
“唉,守不住的,守不住的!那活尸围城,若是鸟人再来,我们必亡!”
“那到底如何是好啊?”
“贤兄,如今我确实有一办法,就是不知贤兄是否肯依计行事!”
“办法?爱卿!有什么办法!快说!你怎么早不说?”
不等宋子君说话,那帝君狡蛇差点从椅子上跳出去。
李元龙为难的道:
“这计策只有子君贤兄一人可以办成,所以这一路微臣才没有告知帝君。”
宋子君一听眉头皱紧,什么办法是只有自己一人才能办到的?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李元龙的身上,包括杨牧的小黄人。
李元龙长叹一声,而后才道:
“敢为子君贤兄,这城为何叫做百花城?”
“啊......”
这一句话,让六十岁的李元龙胡须颤抖,脸色苍白。
关于百花城的故事,在东宁帝国,其实还是一隐秘。
四十年前,宋子君不过二十岁,李元龙年纪更小,只有十六,两人被掉到这里,宋子君是一小军卫,李元龙则是宋子君跟班,刚刚参军不久,因家中没钱没势,连个军卫的小官都没混上,幸好与宋子君是邻居,因此才得以照顾。
百花城本来不叫百花城,而是名为樊城。
樊城并不是边关,距离边关还远。
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鸟人已经进攻东宁一年多,与今日一样,江南大部分地区都沦陷,百花城眼看着即将成为战场。
所以这座名为樊城的小卫城,在那时开始修建,将会成为南江东南部分的最后一镇关卡要塞。
宋子君还年轻,并不因鸟人的事有太多哀伤。
白天忙活一天,到了晚上还是该吃吃该喝喝。
一夜,他路过城西,忽闻香气,就寻找,后跳入一户院中,竟看得百花盛开,芬芳斗艳。
当时真是看傻了眼,后来她慢慢走过去,伸手探了一朵花摘下来。
就在这时,听身后有一娇滴滴的声音喊出:
“大胆贼子,竟敢偷摘我的花!”
宋子君吓一跳,急忙回头看去。
这一看不要紧,宋子君魂都丢了,一眼就爱上了那娇滴滴的姑娘。
而如同这种桥段在这个世界其实非常罕见,但事总有不同,那姑娘竟
也一眼看上了宋子君,可惜他们不够学问,要不然一见钟情这个词就此产生了。
这一开始花前月下就维持了半年多。
两个人谈的是精神恋爱,拉手的行为都没有过。
宋子君是粗人,却偏偏喜欢给她写诗。
那女子其实内心热情,却偏偏装作小鸟依人,以为宋子君喜欢这样。
经历半年后,鸟人大军到,宋子君已经从普通的军卫长升为更高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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