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家独大局面的文官团体!所以,他需要这些军人,需要通过退役的军人去建立一个新的群体,或者说一个新的社会阶层。
“而未来忠义军的退役官兵,退役之后,他们就会成为在乡军人,他们将会获得少则百亩,多则数百亩的田地,当然,他们的土地是属于自己的,这样就不会被官员掠夺,而且他们的土地同样也是禁止出售的,百亩的永业田,足以维持他们一家人过上颇为体面的生活,待到朝廷征召时,亦可以随时征召他们再次服役。”
何止是颇为体面,有了百亩地之后,他们就会成为乡间的颇为富裕的富户,甚至还能雇佣几个长工,从而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是,这种日子可以持久吗?
这种日子当然不可能持久,因为“富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不是因为其生出了贩家子,而是因为三代的分家之后,那百亩之田,经过两代几家甚至十几家的分家之后,每家只剩下十几亩甚至几亩田产。
一代尚有百亩田产,若是他有两个儿子,每个儿子分五十亩,其生活不过只是勉强小康,再到孙子那辈,再分家还剩下多少地?
富不过三代!
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维持第二代、第三代“新军户”体面的生活,最终他们同样也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即便是没有卫所长官的盘剥,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也正因如此,尽管现在还没有推行这一政策,但是在给予烈属的遗族分配“功田”时,朱明忠就制定了“功田不可分”以及“长子继承”的基本原则,按功勋奖给的土地作为功田,是不可以分家继承的,只能由其“长子继承”,而长子继承其荣誉和功田的同时,同样也继承责任必须要在成年后服役。而为了保护长子的利益,还要求次子必须在成年后离家,当然,继承家业的长子,有责任向其提供一年的土地收益作为分家的补偿。
现在这种政策只在烈属中推行,尽管很多人并不理解,但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几乎相当然的以为,这是官府的恩典,毕竟这恩典不能给所有人,只给一个长子,也是天经地意。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是建立一个阶层一个拥有大量生产资源,生活富裕的社会中竖阶层,他们不是文士,甚至也不需要文士的晋升渠道,他们是军人,一代代为国从军,为了出征,而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享有富足的生活,以及较高的地位丰厚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
而百姓所看到的什么?
他们看到会是从军,同样也是改变命运的途径,就像后世很多农村子弟为什么愿意不计代价的当兵一样,因为在读书不能改变命运的情况下,部队提干是唯一的“跳出农门”的机会。尽管机会很渺茫,但他们仍然愿意抓住那个机会!
利益!
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提升武人的地位,也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重新树立国人的尚武之风。
不过,这些话朱明忠并没有说出来,尽管现在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构想,毕竟,还牵涉到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长子是否适合服役等问题。不过,在这个时代,这么做,至少有机会改变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的“习俗”,令一个在汉晋之后,便消失在中国的“武士集团”重新出现这个国家,尽管与历史上春秋战国以及汉晋时那些“下马为相、上马为将”的士人集团无法相当,但至少是一个机会。
“经略此法甚善,如果一来既可为我朝“军户”旧制补遗,若能加以完善,必定可令天下百万兵卒从中受益!”
罗伦并没有意识朱明忠并没有解释这种“新军户”最关键的一个核心,他所看到的不过只是这一制度下,兵卒可以从中受益,从而让官府减少军饷支出,如此一来,几乎是瞬间,就表明了支持的立场,毕竟军饷不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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